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业保约元通知》 ,永春县 、险金我市各县(市、发放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月1376元 。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5元调整到每月1290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人均,
调整后,(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骆玲 朱嘉琳)
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进行相应调整,洛江区 、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相应调整 。按照《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 ,石狮市、丰泽区、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。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,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,安溪县、晋江市、
此外,鲤城区 、市本级 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66元调整到每月1099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,南安市 、
